省立法调研组到淄博市鲁山林场开展《山东省湿地保护条例》立法调研
3月13日,省人大法治委员会办公室二级调研员王春红、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、立法二处处长宫钊、省自然资源厅总工程师郑汝志等一行到淄博市鲁山林场开展《山东省湿地保护条例》立法调研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李镇江、市局相关科室及鲁山林场主要负责人陪同调研。
调研组听取了林场关于森林资源保护培育、野生动植物保护、湿地保护等工作开展情况汇报,以及对《山东省湿地保护条例》立法的意见建议,实地查看了林场场史馆、动植物标本馆建设情况,对林场近年来的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。
下一步,市鲁山林场将以此次调研工作为契机,强化巡查巡护,全力做好森林资源和湿地资源保护工作,提升生态环境的“承载力”,筑牢鲁山生态安全屏障。